山东卫健委:于某衍向媒体披露不实信息,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10月1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情况通报: 6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针对婴幼儿纸尿裤甲酰胺问题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和研究论证,全面深入开展调查工作。根据国家联合调查组调查情况,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批准权限,对相关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追责问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于某衍违规违纪违法主要问题 于某衍在未经伦理审查和未取得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样本检测和医学研究活动,并在未确认检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情况下,向媒体披露不实信息,其行为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研究,给予于某衍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五年禁止从事医学临床研究的行政处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副主任医师(7级)降为主治医师(9级);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整合与转化医学中心特聘主任职务。 二、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违规违纪主要问题 于某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临床检验实验室样本管理存在疏漏、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张某法,党委副书记、主任刘某明,党委委员、副主任苏某,科教部副主任王某,科研科科长朱某华履职不力。 经研究,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张某法诫勉;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刘某明批评教育;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苏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科教部副主任王某警告处分;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科研科科长朱某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中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责令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与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年度评优评先和评审评价等工作挂钩,相应核减名额、下调等次。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该事件暴露出的医疗机构管理不严格、规章制度不完善、作风建设不扎实等问题,将持续推进全面整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行为、医学研究行为教育、规范和监管,督促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自觉践行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更好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10月15日,四部门联合调查组发布婴幼儿纸尿裤甲酰胺问题核查情况通报。 联合调查组对国内168家婴幼儿纸尿裤生产企业(含代工企业)进行全面抽检,包含180个品牌368批次纸尿裤成品样品,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等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未检出甲酰胺。受检企业均符合消毒产品生产卫生规范要求,未发现生产工艺及原材料中存在添加或含有甲酰胺的情况。经调查核实,舆情涉及的宣称在婴幼儿纸尿裤中检出甲酰胺的多家检测主体,存在定性原则不明确、未开展空白样和平行样检测、检测过程及判定依据不严谨、删除原始数据等问题,无法得出检出甲酰胺的结论。 与此同时,联合调查组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单位院士、专家多次论证和验证形成血液样本甲酰胺检测方法,并用该方法对舆情关注的某机构检测的血液样本进行复检,未检出甲酰胺。根据目前调查和检测结果,未发现婴幼儿纸尿裤带来的甲酰胺相关健康危害。 今年6月18日,《经济参考报》刊发题为《专业检测机构检出有毒物质 多款纸尿裤被指侵害婴幼儿健康》的报道。其中声称,目前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质谱研究与临床应用中心,已针对日常使用纸尿裤的婴幼儿开展生物样本前置验证筛查,结果印证了甲酰胺风险。 报道还引用了该中心特聘主任于兆衍的话。 6月19日,撰写该报道的记者之一@记录者王文志 发文称,该报道发布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6月19日凌晨,网络社交平台开始流传落款分别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其特聘专家于兆衍的声明文件,两份声明均否认开展过报道中提及的相关检测工作,也否认接受过《经济参考报》记者的采访。相关截图在网络快速传播并引发舆论热议。目前可查证的相关记录显示,《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已就报道涉及的相关内容与于兆衍有过充分沟通。于兆衍的声明文本,是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领导多次施压下被迫签署,之后由该机构内部人员刻意流出。相关情况有音频为证。 在王文志发布的音频中,于兆衍说:“真的是押着我,必须撇清关系。十几个领导坐那个地方,一脸严肃地看着我,我们书记来了一句:就是你惹的祸。全程没有一个人去关心这些孩子们怎么治疗,这些孩子们怎么检测,这些家长的诉求怎么办。” 于兆衍称对这家医院彻底失望,并表示,这件事情结束后,自己可能会辞职。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