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房丫鬟到底有多惨?陪老爷不算,还被用来干一件“恶心”事
十六岁的玉贞,跪在魏府的青石板上,指尖的血珠滴在地上。因为老爷一句 “过来伺候” ,管家婆子刚把她从耳房揪出来。 绣针扎破的伤口还在疼,可她只能不停地磕头,一遍遍地喊 “求老爷放过” 。屋里的酒气飘出来,砸落的茶盏声,比打在身上的巴掌还疼。 你以为通房丫鬟,最惨的是陪老爷暖床、受正室刁难?大错特错!她们要被逼着做一件恶心到骨子里的事。 连自己的身子都做不了主,被当成泄欲、避孕的工具,活着还不如家里的牲口,死了连块墓碑都不配有。 那古代的通房丫鬟到底有多惨? 通房丫鬟是贱籍,连牲口都不如 明清时期是封建礼教的 “鼎盛” 年代,社会等级分明。《大明律·户律》规定: 贱籍之人,生死由主,不得擅自脱籍。 翻开这部律法,里面白纸黑字把丫鬟归进了 “贱籍” ,在主人眼里,她们跟家里的牲口没啥两样,都是能随意买卖、打骂的物件。 通房丫鬟大多出身穷苦人家,有的是家里还不起债被无奈卖掉,有的是家族犯了罪,女眷被充入府邸为奴。 她们被送进大户人家时,年纪多在14到25岁,正是青春正好,也最无力反抗的年纪。为了能随叫随到,她们住的耳房或者偏房,往往和主人的卧室只有一墙之隔,连个私密空间都没有。 她们是工具,不是人,连生孩子的资格都没有 在封建家族里,有两件事比天还大,一是传宗接代,延续家族血脉,二是满足男主人的私欲。 可《大明律》又规定: 民年四十无子者方听娶妾 ,意思是普通老百姓四十岁没儿子才能纳妾。可这可难不倒大户人家,通房丫鬟就成了完美替代品。 这些丫鬟白天伺候主人起居,端茶倒水、铺床叠被,晚上还得随时准备侍寝。不过她们的身份尴尬,没有妾室的名分,又不能随便生孩子。 正室夫人盯得紧,要是哪个通房敢生下孩子,威胁到自己和嫡子的地位,下场绝对好不了。 一边是主家把她们当生育和泄欲工具的无情剥削,一边是她们对自由、尊严的渴望,这矛盾从踏入府门那天起就种下了,注定了往后的悲惨。 二十两卖身契,卖掉她一辈子的自由 玉贞家在江苏吴县,父亲早亡,母亲常年咳血,弟弟念私塾急需束修。那年冬天,母亲咳得直不起身,郎中说要用人参固本,弟弟的书本还被先生扣着。 16岁的她,攥着邻居给的 “魏府招陪嫁丫鬟” 帖子,在城隍庙前的茶馆,咬着牙按下了卖身契上的红手印,身价纹银二十两,生死由主。 她成了魏府三小姐的陪嫁丫鬟,跟着小姐嫁进了同街的魏府本家,伺候三小姐的堂兄魏老爷。刚进府那年,玉贞睡在主屋西侧的耳房,屋里就一张板床,紧挨着主子的暖阁。 夜里,只要魏老爷轻轻咳嗽一声,她就得立刻披衣起身。白天伺候三小姐梳妆,晚上用自己的身子把被窝捂热,早晨跪着给老爷穿鞋。 玉贞手巧,给老爷梳辫子不用梳子,只用手指就能编得整齐,魏老爷常夸她“比婆子顶用”,可她的月钱从没超过三百文,连喂马的小厮都不如(小厮每月有五百文)。 每到戌时,玉贞就得守在主屋帘外听候差遣,端茶倒水稍慢一点,就会被管家婆子罚站。 她每天把攒下的铜板包在旧手帕里,托出府办事的伙计带给母亲抓药,每次都得签押手印怕被克扣,可她连回家看望母亲的资格都没有。 她攒钱为了给母亲抓药,可她不知道,这份卑微的期盼,在主家眼里,连一文钱都不值。 喝避孕汤药、被当替罪羊,身心被碾成渣 玉贞的日子,远不止伺候起居这么简单。三小姐身子弱,经常犯风寒,每当这时,魏夫人就会让玉贞去老爷房里伺候。 更让人恶心的是,不管是夫人怀孕,还是身体不便的日子,她都得随时顶替侍寝。有时候主人夫妻同房,她还得守在床边,不能抬头、不能出声,主子完事,她得跪着上前用手擦拭床榻污秽、整理被褥,连喘口气都怕惹主子不高兴。 为了防止她怀上孩子威胁正室地位,夫人逼她定期喝一种寒凉汤药,美其名曰 “固宠汤” ,其实就是避孕的药。 那药又苦又寒,喝下去胃里像揣了块冰,常年喝下来,玉贞的身体越来越差,手上被滚烫药汁烫伤的疤,常年都消不掉。 更恶心的是,夫人会让人盯着她喝,喝不完就罚跪、不给饭吃,把她当成了 “防止老爷分心” 的工具。 第二年开春,三小姐小产,夫人不分青红皂白迁怒于玉贞,罚她在青砖地上跪了半宿。膝盖肿得像馒头,她第二天还得强撑着打水、洗恭桶,包揽所有粗活。 她心里惦记着母亲的药钱和弟弟的墨锭,只能把委屈咽进肚子里。卖身契上 “倘有怠慢,可径行发卖” 的字样,就像一把刀悬在头顶。 她攒的那点赎身钱,想给自己赎身也是杯水车薪。在这深宅里,她就是个任人摆弄的物件,没有自由,没有尊严。 卖身契上的 “生死由主” ,可不是一句空话,是悬在她头顶,随时能落下的刀。 雪夜赌命,一句“放过”,她要为自己活一次 第三年冬月,魏老爷生了背疽,夜里疼得睡不着,玉贞端着药碗守到天明,手指被滚烫的药汁烫出了燎泡。夫人见了,只轻飘飘说一句 “仔细伺候,别让老爷动气” ,连块烫伤膏都没赏。 她回到耳房,摸着枕头下早已发硬的麦芽糖,想着家里的母亲和弟弟,身子沉得像浸了水的棉絮,可她不敢逃、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