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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察“代持”上亿股权,能用法院判决洗白?


澎湃新闻主笔 沈彬 近日,澎湃新闻报道的戒毒所退休干警获得2亿物流园的80%股权的案件,引发舆论关注。 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退休民警黄某鑫,现年61岁,在职期间就“长袖善舞”。按与其合作的商人阳冠军的说法,黄某鑫依托当地人脉“打通关系”,顺利推动地块先租后买,落地估值高达2亿元的物流园项目。 阳冠军还称,双方为压低中小投资人收购价格,共同“倒签”一份股权“代持”协议,用于对外应付投资人的虚假材料。不料弄巧成拙,黄某鑫拿着这份“代持”协议诉至法院,主张确认80%股权。一审、二审法院虽然认定“黄某鑫未提供其出资的证据”,但仍认为“代持”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确认了这名退休干警对物流园区的控股权。 阳冠军展示的双方商讨代持协议的截图 此外,阳冠军实名提交的800余页手写账本,记录了黄某鑫用于“公关”、宴请等开销约800万元,但800万元用在了谁的身上?有没有涉及行贿犯罪?这一线索至今尚未得到完整调查回应。 公职人员(包括人民警察)不得违规经商,这是法律与纪律的刚性红线。而当地两级法院却将这份为规避公职人员经商禁令而订立的“代持协议”,作为普通商事纠纷处理,最终支持确权,相当于为公职人员的“影子股东”操作提供了民事判决背书,“洗白”了灰色收入。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多批“影子股东”典型案例,态度十分明确:公职人员借用他人名义代持股权,属于典型的规避廉洁纪律的违纪行为。今年8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明纪释法”专题进一步厘清边界:自己出钱,却借亲友名义开设“影子公司”、躲在幕后当老板,属于违规经商;倘若没有实际出资,借虚假出资搞所谓“合作分红”,性质则更为严重,可能构成受贿犯罪。 纪律审查要穿透工商登记的纸面面纱,看的是实际出资、实际控制与收益归属。纸面的“代持”合同,不能“洗白”公职人员的非法收入。“在职布局、退休确权”的影子股东模式,正是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打击的隐性腐败套路。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提出,公职人员为规避党纪政纪而订立的股权代持合同,应当否定其效力。 公职人员的廉政红线,不能和股权协议的民事判决“各自为政”,人民法院不能搞“锯箭杆式审判”,只处理合同表象、回避背后的公职人员腐败问题,要警惕人民赋予的严肃审判权,沦为个别官员“洗白”违法经营资产的道具。 当然,商人阳冠军也并非无辜。他与黄某鑫二者相互利用,打通政商关系拿到土地权益,又合谋炮制虚假“代持”协议算计中小投资人,最后弄巧成拙,反失去物流园控股权。一码归一码,官商勾结的问题要追查;退休民警违法“代持”股权背后,涉嫌违规经营乃至职务犯罪的线索,同样应当全面核查。 此前,黄某鑫虽已于2019年、2023年先后受到行政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的处分,但面对估值2亿元的物流园控股权,还有诸多疑问有待解开:黄某鑫是否存在真实出资?如果未实际投入资金,空手套白狼式取得巨额股权,是否涉嫌受贿,或者诈骗?这些都需要彻查到底。 中央纪委三令五申,要破除“当官发财两头占”的非分之想。一名普通退休戒毒所民警何以掌控估值2亿元的物流园区?这桩案件背后盘根错节的政商纠葛、违规经营的谜团,理应给公众一个清清楚楚的答案。 相关新闻 退休民警诉讼拿下2亿物流园控股权,前合作伙伴曝光800万“运作”账本 鑫创安智能物流园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青园路与梨江大道交汇处东北角。因靠近机场和高速,物流园从2017年建立,至今入驻物流企业已有200家左右,每天货物运输量超过8000吨。 9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物流园基本已无空铺位,货运车辆不断进出,整个物流园停满了待运货的车辆。 图为物流园大门 澎湃新闻记者 戴高城 摄 在天眼查披露的股权结构中,这家物流园的拥有者是现年61岁的黄某鑫,其另一个身份是长沙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长沙市强戒所”)的退休民警。一个退休六年的公职人员,如何成为了估值两亿元资产的所有人? 黄某鑫曾经的“生意合伙人”阳冠军把黄某鑫的发迹描述成了一场有预谋的豪夺。他称,合作过程中,为和中小投资人压低股权收购价格,双方曾签署过“虚假”股权代持协议,最终导致黄某鑫“夺走”了物流园的全部股权。 阳冠军的叙述中,仰仗黄某鑫依托当地人脉“打通关系”,物流园地块得以顺利租赁并且在后期买下土地。但其间往来的资金,均来自阳冠军这个湖南宁乡的外乡人。 另一方面,在法院两轮黄某鑫追讨阳冠军代持股权诉讼中,阳冠军均以败诉告终,此后其向检察院的抗诉也被驳回。判决书认为,阳冠军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股权代持协议》所约定内容的法律后果, 其辩称签订该协议是为黄某鑫对外工作提供便利,明显不合常理。 判决书认为,阳冠军 在不认可黄某鑫实际控制人身份却在黄某鑫多年来在公司获取超1000万元的利益后,均未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同样均明显不符常理 ,故亦可证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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